审计科职责
1、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以及本部门、本单位的规章制度,积极开展审计工作。
2、组织、指导、检查全市内部审计工作,稳定审计人员队伍,提高整体审计工作质量。
3、收集、审查、拟定全市内审工作年度项目计划,报经局领导批准后,下达各地执行。
4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指定的审计任务。
5、做好审计宣传工作,组织专业培训,开展理论学术研究,沟通审计信息,交流工作经验,表彰先进,推广典型。
6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、典型经验材料、重要的审计调查报告以及审计统计报表。
7、作好审计文件材料立卷、归档、保管和移交工作。
8、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和政府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9、负责对下级单位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、监督、协调,搞好服务。
10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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